發布時間:2019-06-26 10:33:25 發布者:法關通 來源:南京律師
導讀: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通過辦案律師代委托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代付費用以及辦案差旅費不屬于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辦案差旅費的,應當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并書面約定,確需變更費用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一是南京律師黨組織自建意識不強,黨建工作缺乏有效指導。司法行政機關沿用機關黨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形式,黨建工作與南京律師事務所發展和南京律師個人發展相脫節;二是存在南京律師入黨難的
一、接待與受理
(一)、南京律師認真接待當事人來訪,詳細詢問當事人有關情況,做好談話筆錄,并告知訴訟風險。
(二)、針對當事人的咨詢內容,依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解答,對不涉及法律問題的咨詢,南京律師應當告知當事人向有關部門詢問。
(三)、當事人明確要求聘請南京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應當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審查,符合接受委托條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一)、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協商一致后,需與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一式若干份,交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交一份,委托人、承辦律師各執一份;簽訂《委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律師事務所存檔。
(二)、開具南京律師事務所所函,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三)、案件收費標準按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司法廳要求收費。
三、調查取證
南京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通信。
四、訴訟
(一)、接到開庭通知書后,應按時出庭,如因故不能出庭,應爭取延期開庭或與當事人協商。
(二)、出庭應該遵守法庭規則和法律程序。
(三)、對委托人的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委托人的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承辦律師對獲知的委托人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有法律規定或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結案
(一)、承辦案件結案后,寫好辦案總結,整理案卷歸檔。
(二)、對于辦案中提前解除委托關系的,律師應寫出辦案總結,說明原因,并附上相關解除委托關系的手續,整理案卷歸檔。
南京律師收費標準
一、代理刑事案件
(一)簡單案件
1、偵查階段 1000-8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 1500-10000元
3、一審階段 3000-20000元
(二)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不高于簡單案件5倍金額
二、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它案件類型實行市場調節價。
(一)簡單案件
1、不涉及財產 2500-10000元
2、涉及財產按訴訟爭議標的額
≤1萬元 按民事不涉及財產案件標淮執行
>1萬元,≤10萬元 6-7%
>10萬元,≤50萬元 5-6%
>50萬元,≤100萬元 4-5%
>100萬元,≤500萬元 3-4%
>500萬元,≤1000萬元 2-3%
>1000萬元,≤1億元 1-2%
>1億元 0.5-1%
(二)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不高于簡單案件5倍標淮執行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一)簡單案件
1、不涉及財產 按民事簡單案件不涉及財產標淮執行
2、涉及財產按訴訟爭議標的額 按民事簡單案件涉及財產標淮執行
(二)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按民事簡單案件不高于5倍標淮執行
四、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采取計時收費的 200-2500元/小時
說明:
一、代理刑事案件
1、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辯護人、代理人,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費一審標淮收費。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標淮酌減收費。
3、單獨代理第二審、死刑復核、審判監督及特別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審收費標淮收費。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后一階段起減半。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數起犯罪事實,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
5、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范圍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淮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
二、代理民事案件
1、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反訴案件分別按照一審案件的收費標淮收費。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后一階段起減半。
2、民事、國家賠償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可按較高者計算并收費。
3、代理本訴同時代理反訴案件的,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4、涉及財產(訴訟爭議標的額)收費實行分檔費率累進計費。
三、所有類型案件
1、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淮執行。
2、風險代理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刑事訴訟案件,實行政府定價的民事案件、國家賠償和行政案件禁止風險代理收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合同約定不明確或者顯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釋。
3、委托人為境外或港、澳、臺的,辦理涉外或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臺地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淮,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
4、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并確認。
5、代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采用計時收費的,不足30分鐘不收費;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按1小時;按一名律師辦理事務時間確定,需要兩名及以上律師的,分別計算時間并相加后確定。